• 11/12/2009

    True Blood

    我嚴重懷疑我的遊記可能又寫不下去了……anyway,這裡打斷一下先。

    又回到老的生活軌道了,上班,下班以後看小說,看美劇,上網。剛買了一堆小說,看完了一本《隱字書》,怎么說呢,那樣的故事情節可能還是比較適合小孩子,太單薄了一點。買了Paulo Coelho的Pilgrimage的英國版和Ken Follet的Pillar of the Earth的美國版,大概也算得上是卓越網被Amazon并購之後的好處吧,偶爾出現處理的原版書。其實就算處理,大部分情況下原版書還是挺貴的,Pilgrimage那是沒辦法,目前在市面上還沒有見到中文版,不知道為啥那么多年過去之後突然開始炒他的Alchimista,想當年某莊想要買一本的時候真是無處可尋,現在提到Paulo Coelho,大家第一反應都是近期上市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而當年俺讀的還是台版的繁體豎排,費力死了。被Pilgrimage吸引,主要還是因為Santiago de Compostela,其實看Alchimista的時候,純粹的文字描述似乎還是沒有視覺衝擊來得那么深刻——視覺衝擊則是來自一部2005年的片子One Day in Europe了。某莊從在One Day in Europe中見到那大教堂開始就念叨至今了,更何況後來在Viaje al Español的其中一集又被強化了一下,結果現在對La Coruña和Santiago de Compostela真是念念不忘啊念念不忘啊……希望以後能有機會親自去看看,聖地亞哥之路對於我這懶人來說不走也便罷了,但那樣的一座中世紀城市實在讓俺無限神往……還有就是後來在讀了La Promese de l'Ange之後看上的Monte St. Michel,現在在博物館中看到長天使都覺得頗為親切呢。不知道是不是也有些獵奇心裡,但教堂總是吸引我,比寺廟更甚,走進那些高大的教堂時瞬間的陰暗與沉寂只不過加深了隨之而來的神聖感。扯遠了,上周末出門隨手拿上了Pilgrimage,又是一個失去和尋找的故事,從南美到西班牙,the Milky Way方才剛剛開始,馬上便知這典型的Coelho故事了,不知讀Alchimista數年之後,對Coelho會不會有一些全新的感觸呢?

    Pillar of the Earth,買了原版是因為原版比新出的中譯本便宜,這部被譯作《聖殿春秋》的小說,首次看到還是在不久前某期《南方周末》,因為害怕spoiler,沒有讀那篇推介,但卻從開頭的簡短介紹中看出這本書恐怕是我喜歡的那種,可惜後來出來的中譯本不但分了上下兩冊分別出售,加一塊兒的價格又遠遠超過了同時在卓越上出售的美版平裝本,故雖後者有些古老還是因為價格低廉選擇了它,到手厚厚重重近千頁,品相也比想象中好很多,不免暗暗高興。那日睡前讀了開頭一章,十二世紀某個小雪之後的清晨某人上絞刑架的場景,從觀眾到行刑者細細描述娓娓道來,兼有狄更斯開篇的細膩和霍桑巧妙的懸念設置,從現當代暢銷小說家身上看到古典小說的敘事行文風格,倒是一件讓人驚喜的事情,所以現在還是頗為期待下面的情節的。

    近日讀小說有些怠惰,還是因為又重新迷上美劇的緣故。大抵在之前的文中也說過很多遍,某莊是不喜電視劇集的,總覺得情節難免拖沓,看著難免浪費時間,可往往一部情節爛透了的電視劇,若要接著看上幾集似乎也有跟下去的慾望。最近一次對美劇的癡迷大概要回溯到研究生時代三天不眠不休的看完了Ugly Betty之前的所有episodes,哥倫比亞版的先入為主總讓我對美國的翻拍有所保留,直到第二季中間了方才開始看了一點,結果便一發不可收拾。從Ugly Betty看到Moonlight,再到CSI NY,再到Gossip Girl...但這樣的熱情并為持續下來,畢業之後也只是每周末下載Ugly Betty來catch up,喜歡的美劇,還是停留在The West Wing(especially this one),Friends Sex & the City之類,後來熱播的Desperate HousewivesPrison BreakOne Tree HillHannah MontanaGossip Girl之類幾集過後都難免興趣索然,要不就是看了幾集本來有興趣往下看卻沒能繼續拍的。而這一次,則是從法庭劇開始,從Shark,到The Good Wife,到被砍了的Justice,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其實法庭劇大多類似,只不過演員幫子不同,就好像聽不同律師行的故事一樣,但總能學到些東西,美國的司法制度,法律意識等等,總而言之某莊還是很喜歡看一幫語速很快腦子也很快的精英們伸張正義的。Lie to Me,看了兩集之後覺得這個題材還是比較適合拍成九十分鐘的小製作電影,若處理得當的話進入主流問題不大。Criminal Minds,看了幾集,稍顯有些雷同,但其中那些quotes出現的片段總讓我想起安東尼奧尼;而Ugly Betty,第三季之後便開始顯得拖沓而愈發不合邏輯,不過還是保持周末更新進度的習慣。

    說說這兩天在看的True Blood

    因為身邊現在沒有狂熱美劇粉絲,所以和朋友提及大多對這部片子沒有耳聞。今天早上google,wiki了一下,又看了看IMDB上的相關信息,發現這片子其實在最近一屆的金球獎頒獎禮上斬獲頗豐。初識這部劇集頗為偶然——英國《衛報》上近期的一篇review,提到如今的英國人們有多么喜歡這部劇集(想起在意大利看到配音版的Reaper了)。後來在Youku上在線看,發現下面還是有很多評論的,說明其實是俺鄙陋了。

    劇情吧,簡單的說就是某年某月某日日本的生物科學家研究出了一種叫做TruBlood的人工血液,導致從前以殺人吸血維生的吸血鬼們出柜,靠著喝TruBlood終於可以在千年之後和人類和平共處。在美國南部路易斯安那州一個叫做Bon Temps的小鎮上,某天某173歲的吸血鬼來到當地人出沒的酒吧,酒吧女招待之一,也就是咱們的女主角Sookie(名字比較詭異)在為酒吧迎來第一個吸血鬼顧客而高興之餘,意外的在郊外從兩個想要抽乾吸血鬼血去賣錢的壞人手上將之救下……一段愛情故事由此展開。背景設置在某小鎮,方才有傳統勢力和進步勢力的鬥爭,也方才凸顯出編劇Alan Ball的鬼才之處。

    如果我這般介紹情節的話,大抵很多人看了要覺得這片子很cliché了,正如《紐約時報》某專欄作家在談到True Blood時說,這個世界已經不需要更多的吸血鬼故事了。吸血鬼本身,作為一個很具體細節的題材,也能成為類型片的一部分——無論對電影、電視劇還是小說而言,就說明其神秘性所帶來的可塑性。大約從二十世紀二十年代開始,大家就在孜孜不倦的挖掘這一題材,一直到近來Stephenie Meyer那幾乎風靡全球的Twilight(小說沒看過,電影看了之後覺著情節太幼稚,男主角痄腮得厲害,而且一直覺得長相一般【feel free to call me aesthetically wierd or abnormal】,明顯不是俺的type,可其受歡迎程度——不得不說實在驚人)。某莊看這個題材的作品不多,在True Blood之前覺得拍得比較細膩比較成功的,應該是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劇情編排不錯,能將一個傳統的神秘恐怖題材拍成一個平靜之下暗流涌動層次豐富且有些抑鬱的片子,華美而古典的場景,很有張力的鏡頭,加上Tom Cruise和Brad Pitt的完美表現(當然不能忘了同樣也非常出彩的Christine Dunst),讓我很久之後依然能記得裡面一些很具體的場景與對話。

    大家記住Alan Ball估計還是American Beauty(或者比如一個同事喜歡他的Six Feet Under),而True Blood的成功之處,大抵就在於它情節如此豐富,以至於幾乎可以回應很多不同類型的觀眾對電視劇集的需求。記得Alan Ball在一次關於True Blood的訪談中說,女人能在這片子中找到浪漫和愛情,男人能在這片子中找到情色和暴力。確實是這樣,Ball提到的元素裡面這是什麽都不缺,而且可以說是graphic,包括床戲和殺人鏡頭,而一個頗有些禁忌意味的愛情,大膽執著獨立聰明的女主角(我最不喜歡的blonde類型,且很多時候莫名其妙的自以為是,不過確實是個正直的好人),深情神秘的男主角(雖然看很多粉絲用hunk來形容,我想Stephen Moyer的出彩之處,很難說是在長相——不好意思,一眼上去覺得基本不能看——身材比例還成,但必須得說他將Bill Compton演得很有味道,那種Sookie在戲中所描述的old-fashioned的氣質不知道是不是來自于英倫的出身,因為對這位了解比較少,也許用saturnine形容他比較靠譜),足夠吸引人的眼球了吧。然而,True Blood在我看來真正的出彩之處,在於幾個sub-plots和次要人物,Sookie那沒什麽頭腦用下半身想問題的哥哥Jason,對種族問題超級敏感,易怒而不知道如何與人相處的黑人好朋友Tara及其表弟Lafayette(這位是得了最佳男配角獎的),以及無法計數的Bon Temps居民們,讓這部劇集完全可以用sophisticated來形容。Ball很創造性的將吸血鬼的故事改造成了一個聰明的政治隱喻——關於話語權,民權,弱勢或邊緣群體利益的社會問題和政治問題——就好像百年前爭取婦女權利,50年前黑人民權運動,近年來的同性戀的權力運動——有faggots總有bigots,与城市人的冷漠进步互不关心不同,這樣一個大家互相認識,群眾生活极端無聊,篤信宗教且極端保守的南方小鎮中(让我想起了Scopes v. State),保守勢力必然是頑固的,而進步勢力和保守勢力的鬥爭中自然能夠挖掘出精彩的故事,自然就有殺人動機有英雄救美。但那個只出現了一次卻讓人印象深刻的車貼God Hates Fangs(還記得God Hates Fags么?), 不斷出現在電視中關於吸血鬼政治權利的辯論,人們關於吸血鬼腐化社會的看法,对吸血鬼的生活习性怀有猎奇心理的人(fang-bangers实在是个很有意思的词),不顾一切想要制止吸血鬼进入主流社会的人,或是真正对吸血鬼怀有包容态度的人,众生百态虽只是故事主情节线的背景衬托却恰恰是片子最最精彩之处。后来在某一篇review中读到Ball是gay,这也就从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他对这一题材惊人的把握能力了。

    而V和vampire sex也属于很有意思的创造,特别是V, 吸血鬼的血,在剧集中是一种有神奇力量的迷幻药,效果类似大麻,似乎也会上瘾,少量服用让人飘飘欲仙且对周围环境的感知力更加灵敏——就像一个成功的spin,以往剧集中几乎都是捕猎者、充满了攻击性的吸血鬼们,反而成为了人类的猎物——为了抽干他们的血,到黑市上去交易,就好象毒品,只是禁忌的原因并非官方法律而是处于对吸血鬼报复的恐惧。

    与颇为严肃无趣的男女主角不同,身边几个主要配角定下了这部片子的幽默基调,台词中间处处洋溢着智慧的火花。就第一季而言,Tara就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人物,母亲终年酗酒让她成长于一个破碎的家庭,养成烦躁易怒的性格和作为南方的非裔美国人过分的敏感和强烈的自我意识。似乎她和每一个人的对话最终都会不可遏止的滑向争吵,连和好脾气的老板Sam都是这样。这样一个黑人女孩恰恰是让人印象深刻的台词的重要来源(Jason也非常出彩),比如:"Schools for white people lookin' for other white people to read to them, I figure I'll save my money and read to myself.",看Jason和他来自Connecticut的女友Amy在清理吸血鬼尸体时互骂"Yankee bitch!", "Dumb effing hillbily!"也实在让人忍俊不禁。Lafayette更是一个非常出彩的人物,台词漂亮极了,wildly quotable, 而且必须得说Nelsan Ellis这金球奖得的实至名归,那段关于艾滋汉堡的经典言论,还是留给众看官自己发掘去了。不过老实说这南方口音有时候还真是挺难听懂的。

    就说那么多吧,零零碎碎的,消遣着看很好,若要有人有兴趣做文本分析就此写个硕士论文之类的,应该也是不错的题材,必须得说Allan Ball是个天才。正如一个同事说起很牛的美国编剧们,说他们不牛敢随便罢工么!肤浅的人物老套的爱情故事中竟然隐藏着如此丰富的内容,而且culturally-loaded却一点都不晦涩,深入浅出的本事啊。

    還有兩處俺很喜歡的:片頭的蒙太奇和OST,棒極了(很容易看出我很欣賞這部片子)。

    20091113edit:

    看完第二季之後覺得應該take some of my words back,唉,明顯又墮入常軌了……不過,必須說第一季還是很brilliant的。

  • 6/25/2009

    無病呻吟

    呃,其實是有病的。前些日子Cythia回來,一同去了海底撈,畢了和Irene一塊兒溜達回家,吹了點風受了點寒(居然是在夏天),然後就病了。端午節的聚會,至今已頗有些時日,無法遏制的乾咳卻依然非常頑固,畢竟是非常時期,發熱躺在家裡一天尚且不表——因為能找到生病的緣由,倒也不擔心是近日那流感,倒是在地鐵里憋住咳嗽頗為痛苦。幾聲咳嗽難免引起一片驚恐的目光,還得跟人解釋這不是H1N1...boss說如今環境污染嚴重,故而大多數人肺都相對要脆弱一些,也許吧,似乎認識的人進來感冒也是咳嗽久久不好的,常常導致夜不能寐,劇烈時還要造成腹部或背部肌肉拉傷種種,普通的感冒病毒也變異了莫非?大學時與一同鄉師姐頗有交情,大概也是因為那時候初來乍到蒙她多方照顧頗為感激吧,週五晚上常常相邀到後門小飯館暴飲暴食,席間也聊了頗多。記得有一次談及將來的工作,我說我這人是受不得千篇一律重複不止的工作的,她笑道,這世間大部分的工作大抵都是這樣的吧,開始新鮮的工作,做久了也免不了要重複的。那時并未放在心上,進來卻時時想起這番話來。進來的生活工作確實乏善可陳,又缺乏激情,似乎感覺每一天確實是像混吃等死一般,唉,也許也是心理狀態不好導致的吧。一本書看了很久沒看完,做一件事情的時候很容易分心,效率奇低……自覺那研究生後半段的懶惰又冒頭了,階段性的迷茫感真是讓人鬧心。

    近來慢慢習慣了騎車上下班,一來是考慮到工作以來缺乏運動加上懶惰已經越來越胖了,二來是騎車比坐公車要節省近半個小時,並且不會碰到交通管制。有好處也有壞處吧。從前在長椿街的時候地鐵比較近相對可以保證時間,搬家以後最簡便的方法還是倒一趟公車,距離沒變,可交通卻不如以前那么直接了。同站臺換車倒也不麻煩,關鍵是一周幾次地常常因為交通管制堵在長安街上許久,早上趕時間的時候難免惹人脾氣暴躁,儘管一路狂奔卻免不了總是要遲到。我可以理解國家領導人也要準時上班,但為那么幾個人阻斷早高峰時候長安街的交通,想來總讓人覺得有些考慮不周。偶爾有活動交通管制便罷了,這經常性的這么搞就別怪我在這裡發牢騷了。從前總住在西邊的時候想住東邊,現在住在東邊了方才知道西邊的好,至少這西長安街倒是不那么容易交通管制的啊。騎車上下班避免了堵車的苦處(啊啊,想起Independence Day里Jeff Goldblum騎車在已經堵得死死的街道上自由穿梭……),每天可以多睡十分鐘還能早到,有風的時候穿上寬大的真絲襯衣呼嘯而過真是很愜意,又免於夏天烈日炎炎下去爆擠人滿為患而且充斥著各種“人味兒”的公交車,倒也不錯。壞處呢,其實跟開車沒多大區別,雖說自行車如今早已不是啥“三大件”,好歹也是幾百塊的財產一件,這騎著到哪兒總不能路邊一停便揚長而去,如今去那兒都得先考慮有沒有存車的地方,走在路上不能隨意橫過街道掉頭,路過想逛的商店也礙於騎車不能隨便進去——說白了還是不自由,加上每日得從4層單元樓扛上扛下,在狹窄的樓道裡閃轉騰挪,倒是省了辦健身卡的錢了,不過估計等到冬天還是得擠公車去的。如今的環境保護主義者們不是喜歡提碳痕跡么,某莊的記錄應該是比較漂亮的吧。

    於是告別了西華門,每天從東華門進來橫過空空蕩蕩的太和門廣場。用太和門作背景看清晨的天光倒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想起那次在陶瓷館聽一位專家講汝窯瓷器那天青色。青花似乎已經成爲了中國瓷器的一塊招牌而常常被提及,粉彩和琺瑯彩瓷器也因其宮廷氣質頗為惹人喜愛,去年夏天和XKP初入陶瓷館時,卻是被這天青色的樸素與大氣深深打動。不免對那原本印象中羸弱而又多災多難的宋代添了頗多好感——說遠了,還說回那次學習。那位專家說,汝窯的瓷器是跟現代人有距離的,如今的人們和宋人在審美上也是有著千年的距離,當年燒造這些瓷器,宋人要的,是這天空的青色,而如今的人們,已經看不到這種顏色的天空了,而我們對於千年前的天空,大概也只有通過這幾十件瓷器去想象了,故而後世仿造的汝瓷,儘管顏色上器型上可以無限接近,但這一千年的審美鴻溝卻不是那么容易跨越的。近來出現的那黃花崗高考滿分作文(早年某莊高考的時候記得是專門在說明裡注明了作文不讓寫詩的,現在還是放寬了)也是一樣,畢竟今人和古人有距離,讀那詩,感覺還是有些怪怪的。天晴的時候,橫過太和殿廣場時總喜歡去尋覓那種汝窯的色彩,迄今為止還沒什麽特別的成果。唉唉,也就在這半年多的時間里突然間便對宋人的東西感興趣起來,五大名窯自然不用說了,對比幾個時期的龍泉窯,都是宋代的最漂亮最瑩潤啊。後來的時間里看到宋人的繪畫,更是頗為喜歡,啊啊,可惜現在看得還太少,積累積累,等有空了一定要專門弄一篇博客說說俺喜歡的宋人繪畫的。

    具體說說關於高考,關於高考作文。屬於自己的高考已經過去九年了,如果成功的標準就是殺過了獨木橋(在高校持續擴招的年代抵算不得獨木橋了吧,可能連說這橋窄,都有些牽强了),那某莊好歹也能算個成功者,當年考上大學的時候還算是興奮的吧,雖然也沒有興奮到在操場上集體焚書的地步。現在想來,還記得當年因為考點離家稍遠,老爸借了車聯繫了住處,和老媽一起請了假陪我考試的日子,也記得無數家長在雨中站在考點門口翹首期盼的情景,但彼時高考的社會效應與如今的景象真是不可同日而語。高考那幾天,看著各種媒體的報道,各種各樣各個級別的備戰措施,真是讓人感覺哭笑不得。記得曾經將高考比作當年科舉,可科舉要到了這一級別榜上有名的話便是出仕了,而高考考上了呢?上大學,大學畢業呢?在如今的就業形勢下,經歷了考研找工作諸般(還是得說某莊算是運氣比較好一直以來都還算順利的),大學畢業又怎樣呢?當然,我同意考試目前還是選拔人才相對比較公平的方式,necessary evil吧,畢竟像西方高等院校那種統一考試+申請的程序不是一時半會兒能學來的(現如今意義上的高等院校本身就是個咱們的教育系統消化不良的舶來品),但在大學畢業生就業越來越難的時候,高考的重要性卻被我們這個社會越抬越高,這實在讓人理不出一個頭緒來。

    當然,我想現在大多數人其實已經不再持著那種“一考定終身”的觀點了,畢竟如果高考成績不理想還有很多別的路可走,但這一次考試對於一個孩子的未來的決定意義,的確大到了十分荒謬的地步——人總有踩到狗屎或是順風順水的時候,當年某莊高考,全省統測(按帝都的標準應該就等於三摸了吧)走狗屎運,數學試卷後面的大題居然全部都會做,歷史的大題碰巧背到,五科(那時候還沒有考綜合)平均分一下子華麗麗的上了130,結果全省文科排名下來居然華麗麗的排到第六,而正式高考時踩到狗屎,數學試卷發下來一看,後面的問答題除了最簡單的第一題之外,全都不會做,歷史第一道選擇題那年代就不記得了,後面做著也是磕磕碰碰,結果最後的分數從省統那個分往下掉了將近70分(考過高考的人都知道70分的差距意味著什麽),在全省文科的名次差點跌出前一百。如果單純的看最後分數的話,這就是一個還算不錯的好學生和一個天才尖子生的區別——如果看人的話,某莊還是某莊還是某莊,我以後四年在大學的表現不會因為這70分的差距而有多少不同,570分的人和640分的人之間的差別,不過是在一次考試中順不順手而已,但現實中,這種順不順手卻可以放大成為一本和二本的差距,好學生和差學生的差距,勤奮與不勤奮的差距,優秀和平庸的差距…… 這也難怪會聽說有考生用金文還是甲骨文寫高考作文的了,說好聽了,是別出心裁,說難聽點,就是嘩眾取寵。

    上周的《南方周末》抓了報社的幾個記者來寫高考作文,幾篇文章讀下來,倒是頗有南周記者那種“文以載道”的氣質,不但把高考作文寫得載道了,後面還反復強調文章最重要的是載道。某莊寫東西是出了名的沒有文采,這也許和書讀得少有關係,平時也沒太注意積累,但我一向是非常反感那些沒有內容只是煽情的空洞文章的,正如我反感選秀節目裡面一幫選手動不動就開始哭,一些居心叵測的記者或者主持人總是刻意想把采訪對象弄哭那樣。那黃花崗的詩體滿分作文,通篇讀下來,給我最大的感覺,還是很多地方爲了照顧形式韻腳平仄而犧牲了內容與邏輯。當然,對於一個18歲的孩子來說——前提是他并沒有事先準備了一個考G考T考生們說的“模板”——能寫出這樣的東西也屬不易了。不知道如今的中學生是否還和我們當年一樣,我們這一代人,很少有人沒有見過優美句型詞典之類的玩意兒吧?每個人都有幾句傳說中的“必殺句”,然後寫作文的時候死命往裡面套,還要引用名人名言來套自己理論的正確性——沒有可以用的名人名言?編一個!寫上“記得一位名人說過:XXXXXXX”,后面的話自己根據場景編就是了,改卷子的老師很少有較真去查的,再說了,那些名人說了多少話難倒你每句都記得?其實他們要的一個“得分點”,不過是你“旁征博引”了而已。不知道後來中國學生在寫論文中引用不寫出處的毛病,是否就是由此而來——知道許多年後,有外教說,引用別人的觀點,多是用來作為攻擊的靶子而非作為支持自己論點的論據的,方才一語驚醒夢中人。本來中學就應該知道的“議論文”規則,一直到大學上了很久之後,在英文寫作不斷碰壁不斷學習的過程中才慢慢懂得欣賞“思維縝密,邏輯清晰,惜墨如金”的文章,也才慢慢懂得在平平的敘述中讀出深沉而真摯感情的況味,才慢慢懂得揭去那些華麗卻空洞的文章上面那層金色的外衣……也才慢慢了解語言生動,內容充實是一個多么demanding的要求、多么難以達到的境界,而如果兩者舍其一的話,我寧願捨弃的是形式,重要的,不還是把話說清楚么。

    昨天晚上跑去看了Transformer II,一如既往,有趣,場面華麗,非常適合在影院看的“大片”,(啊啊,再寫就要劇透了……不過還是忍不住要說,Bumblebee哭實在是太可愛了,同樣超級可愛的還有那個留著鬍子杵著拐杖說著一口英式英語的老變形金剛,哎呀……不行,回頭要再去看一遍!)面對這一個有一個席捲全球,讓觀眾殺向影院的美國大片,估計大家又該好好討論一下美國文化這種普適性,超越國界的魅力究竟從何而來了。Linkin Park的New Divide歌詞很奧義,MV也拍得很奧義,最近因為New Divide而跑去下了What I’ve Done的MV,方才發覺MV原本的內容跟Transformer I完全無關,完全是一首公益歌曲,歌詞的內容也是這樣的,只是現在憑空想到那首歌首先想到的竟是Transformer,明明我聽MTM早在看那部電影之前的……Incubus的雙CD精選集Monuments and Melodies選歌不錯,那首Drive如今聽來,到挺適合現在的心境的。一幫意大利歌手爲了l’Abruzzo錄製的單曲Domani很棒,歌詞和演唱都很棒,Ligabue大叔的聲音引誘得某莊又跑去下了他的Arena演唱會Sette Notti in Arena,live的感覺就是不一般啊。

    最近讀了Martín和Carranza的La Clave Gaudí,情節還算緊湊,裡面關於高迪在巴塞羅那的幾個主要建築的詮釋很有意思,但故事情節只能說是Dan Brown的克隆版,實在沒什麽新意,實在無聊又喜歡高迪的話還可以讀一讀。很驚喜在國圖借書的時候發現了Lesley Chamberlain的Nietzsche in Turin,作者相同,書籍的版本和題目和我之前一直想在amazon上買卻一直缺貨的Nietzsche in Turin: An Intimate Biography卻有點小差異,不知道是不是英國版和美國版的問題。比較喜歡Lesley Chamberlain那種平時而親近的語言,頗有些說故事般娓娓道來的意味,加上她研究的又是Nietzsche的書信,沒有大部頭哲學著作那種逼死人的艱深,睡前讀上幾頁倒有些安神的作用呢。Nietzsche大概是我比較感興趣的哲學家之一了吧(是不是“哲學家”是不是還需要爭論一下?)對於我們的時代,他無疑是最好的預言家和評論者之一。關於這本書,還是先讀完再說吧,回頭順便控訴一下國圖。

  • 20090310Edit:

    今天看到《華盛頓郵報》上面一篇關於莎士比亞的肖像畫的文章,之前那副十分出名的肖像畫,現在被認定為至多是摹本,而且是創作與莎士比亞去世以後。記得文章里面有一句很有意思的話,大概是說,how can we know so little about a man whom we know so much? 附上文章鏈接存檔。

    Bill Bryson. Shakespeare: The World as a Stage
    Publisher: HarperPress; Unabridged edition (10 Sep 2007)
    Language English
    ISBN-10: 0007262183
    ISBN-13: 978-0007262182

    我一直很喜歡有聲書(audiobooks),一方面是因為可以把那些零散的時間利用起來,比如說坐公車的時候,坐地鐵的時候,獨自走在路上的時候,聽音樂也是聽,聽點書也不錯,不用擔心運動過程中看書費眼,也不用老在包裡面帶一本書,只要帶上我小小的shuffle就一切搞定XD。國內買原版書不容易,但MP3卻是到處可以免費下載的(不要跟窮人說版權,挖帝國主義墻角光榮~~~)。也曾經聽那本可惡的Lost on Planet China聽到忍不住在地鐵里偷偷笑,The Name of the Rose前幾個章節聽得我七葷八素的,而A 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也確實是長見識的同時在多年後又重新領略了Bill Bryson那機智幽默的文筆——我是如何看到這本書的,就得從Bill Bryson說起。

    相信與我分享大學經曆的人們提到這個名字的時候首先想到的應該是Green BananaPolitical Correctness兩篇課文,收錄在復旦的《精讀英語教程》那本教材裡面。學過的,大抵都應該記得這本教材以及,至少,后一篇課文吧。大學四年的精讀課,因為這本教材也成爲了一段沒齒難忘但過後又讓人懷念不已的血淚史——一本頗有文化底氣的教材,以至於至今我很多對現當代英美作家的認識都來源於這套教材的一些選文——Bill Bryson的Political Correctness就是其中的一篇,節選自他上世紀九十年代的著作Made in America.一篇短短數千字的文章,充斥著幾百個生詞,當時的確苦了我們這些學生了,也更沒有什麽心情去領略裡面睿智的話語和機敏的遣詞造句了。以至於“政治糾偏”這個詞,後來一直成為同學中間的一個驚悚詞彙。

    這可能算是記憶比較深刻的一段吧,某莊認識Bill Bryson卻是要早得多,而且沒那么驚悚——而是,很幸運的,走對了路子入對了門,先是在初三的假期里看到了他的歐洲遊記Neither Here, Nor There,當然,那個時候并沒有實力看英文原文,看得是台灣的譯本,也是無意中在當地新華書店的故紙堆里發現的(其實并不知道我的euromaniac的種子是不是也是那本書埋下的),這個譯本非常好,文字流暢的同時,連那些很難通過翻譯傳達的幽默段子都很好的傳達出來了(因為一直無緣見到原文,不知道是不是原文還要風趣幽默很多),正是這本中文譯作《歐洲在發酵》的書,讓我認識了歐洲,認識了背包客是怎么旅遊的,還有,最最重要的,認識了Bill Bryson,而且後來看了一系列他寫的遊記。

    大學時候疲於應付的精讀課,并沒有讓我更多的有時間去探索自己喜歡的文章,與Bill Bryson的作品再續前緣就一直等到去年年底,在mininova上發現有人發了A 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的有聲書,自然科學方面的東西,一方面是不感興趣,另外一方面則是詞彙比較生僻,聽著有些困難,定然也是漏掉了很多細節,但卻還是很享受重溫他那種特別的文風的感覺。用傳統一點的話說,就是他很懂得寓教于樂,每一本書都經過了周密的調查研究,顯示出廣博的知識和嚴謹的學術態度的同時,總是能夠用幽默的文風引導讀者享受閱讀和獲取知識的快樂。《萬物簡史》之後,便跑去搜尋了Political Correctness,進而找到了Made in America,在BT網站上搜尋到這本書的同時,順便下了他2007年的小部頭Shakespeare: The World as a Stage——這本書吸引我的另外一個原因是名字後面的Read by the Author——粉絲終於要聽到偶像的聲音了。

    按下播放鍵一段時間里有些緩不過神來,總也無法相信這個年輕的聲音就屬於那個年紀至少應該在中年後期的作者,雖然出生長大在艾奧瓦,卻并沒有濃重德美音,儘管長年居住在倫敦,和書後訪談中那位女主持的濃重英音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他那幾乎中性的口音,并沒有太多的起伏,訪談中的語流稍顯局促,很難讓人聯繫到那個早年以做客觀事實報道見長的記者,也找不到他書中那種穩重,而不變的,是那嚴密的話語邏輯和幽默的語氣。

    說說內容吧。

    大抵在文學界,聊天聊到莎士比亞是件有面子有品位的事情,學英語的人中間也是如此。只是,莎士比亞的魅力,那幾十本戲劇,數百首十四行詩,卻又因為年代久遠,英語變化了,加上他老人家用詞實在太豐富而變得難以消化。記得英國文學課上雖是從Sonnet XVIII里品出了點味道,卻是讀Hamlet的第二段soliloquy和Merchant of Venice讀到吐血(Bill Bryson在訪談中也提到高中第一次讀到莎士比亞時也痛苦不堪,因為舊式英語,還因為英語和美語的區別……),想來大二時候的英文水品,也是不夠品讀莎士比亞的吧,以至於到今天,能背下來的也只是剩下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 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y, /And Summer's le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So long as men can breathe, or eyes can see, /So long lives this, and this gives life to thee.斷斷續續的幾句,只是因為喜歡中間的那份洋溢的感情而記住了(後來,包括手頭這本書,都提到了這裡面的thee大抵非女性,anyway)。而關於他的那些考據、詮釋的長篇巨著,便更加是硬骨頭了。

    上研以後在北大百年講堂看演出認識了英國的TNT巡演劇團,第一次去看他們的演出便是Mid Summer Night's Dream,看劇前做功課,幾年後已經慢慢能欣賞到莎翁語言的魅力,但卻看過也就罷了,沒有再繼續讀點東西。莎翁的生平,從前書蟲簡寫本系列里有一本,但總覺得有演繹的成分,而相對而言,Bill Bryson的這本考據足了,嚴謹够了,短小精幹,簡單易讀。有趣的地方很多,最早,就是關於封面上這張莎士比亞的畫像,從前曾經有同學將其稱之為蛋糕領莎士比亞,讀到這本書,方才知道這畫像究竟是不是本人也說不准的。而這位英國文學史上最偉大的作家的生平,其實不過400年之前的事情,卻很多東西都完全不可考,甚至包括他的名字在內。存世的六個版本的簽名,包括遺囑上的一個,都并非William Shakespeare這個標準拼法,甚至相差甚遠。他當年演出的倫敦劇院,唯一保存下來的描述是一張荷蘭遊客非常業餘的草圖,他從家鄉Stratford到倫敦之後其間有幾年完全不可考,他的作品究竟有多少完全不可靠,手稿不知去向……這樣的內容介紹讓這本書看起來就像是一個問題的集合,但作者就是通過其生活期間的倫敦文化史、英國打敗無敵艦隊後的崛起,以及之前莎士比亞學者汗牛充棟的考據成果中總結出了他認為可靠的內容,倫敦文化史的部分,以及莎士比亞同時代作家的一些相關事件實在寫得很有意思,比如說1600年前後Westminster Abbey是什麽樣子,人們的生活怎樣,對信貸的管制達到怎樣的程度,等等。大學時候在BFSU聽何其莘先生講座的時候記得曾經有人站起來問莎士比亞是不是同性戀的問題,而書中也專門辟出空間討論了莎士比亞十四行詩的對象,包括那首我摯愛的XVIII,可語言和感情在了,對象又有何種要呢。而本書的最後一個章節,正如amazon上很多評論所言,是全書的精華所在。Bill Bryson討論了關於莎士比亞不存在,其著作為他人代筆這樣的觀點進行了系統的批駁,字字珠璣,實在體現學術水平,而一些比較特殊,卻又相對可靠的分析方法,比如個人語型(idolect)。隨手引一句頗為打趣的,當提及有人認為Marlowe是真正的莎士比亞戲劇的作者,Bill Bryson寫到,"He was the right age ..., had the requisite talent and would certainly have had ample leisure after 1593, assuming he wasn't too dead to work."

    這本書另一點值得注意的,是作者面對莎士比亞研究學者著作的一種態度,對他們的努力作出肯定的同時,他也指出了如今學術研究——此處當然講的是莎士比亞研究,一個突出的例子——當中存在的越走越偏,牽強附會,總想要另闢蹊徑而不顧事實等一系列傾向,在這個publish or perish的年代,這樣的直言,應該多一點才是。

    聽抄分享一下我很喜歡的結尾:

    In short, it is possible, with a kind of selective squinting, to endow the alternative claimant with the necessay time, talent and motive for anonymity to write the plays of William Shakespeare, but what known has ever produced was a tiniest particle of evidence to suggest that they actually did so. These people must have been incredibly gifted to create, in their spare time, the greatest literature ever produced in English, in a voice patently not their own, in a manner so cunning that they fooled virtually every one during their lifetimes and for four hundreds years afterwards. The Earl of Oxford, better still, additionally anticipated his own death, and left a stock of works sufficient to keep the supply of new plays flowing at the same rate till Shakespeare himself was ready to die a decade or so later. Now that is genius.

    If it was a conspiracy, it was a truely extraordinary one. It would if required the cooperation of Jonson, Hermins and Cumdole, and most of all of the other members of Shakespeares' company as well as an unknowable numbers of friends and family. Ben Jonson kept the secret even in his private notebooks....rather a strange thing to say in a reminiscence written more than a dozen years after the subject's death, if he knew that Shakespeare didn't wirte the plays. It was in the same passage that he wrote, "for I love the man, and do honor his memory on this side idolatry, as much as any." And that's just on Shakespeare side of deception, nor aquaintance of Oxford's or Marlowe's or Bacon's let slip either, as far as history can tell. One really must salute the ingenuity of the anti-Stratfordian enthusiasts who, if they are right, have managed to uncover the greatest literary fraud in history, without the benefit of anything that could reasonably be called evidence four hundred years after it was perpetrated.

    When you reflect upon the works of William Shakespeare, it is of course, an amazement to consider that one man could have produced such a sumptuous, wise, varied, thrilling, ever-delighting body of work. That is, of course, a Homer of genius. Only one man had the circumstances and gifts to give such incomporable works, and William Shakespeare of Stratford, was inquestionably that man, whoever he w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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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 Promesse de l’Ange
    Violette Cabesos et Frédéric Lenoir

    《天使的承诺》 浙江文艺出版社 2008年第一版

    在amazon.cn上看見這本小說純屬偶然,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應該是在查看另外一本書的時候無意中鏈接過去的吧。看下面的介紹時使出慣用的視覺過濾程序——因為總是怕那介紹會泄露了結局——過濾的結果是,考古學家,修士,11世紀。嘸,應是我喜歡的類型。當然,這樣的過濾也曾經出過錯,比如說《耶穌泥板圣經之謎》。當然,我得首先承認那本書讓我知道了美索不達米亞文明中還有楔形文字的泥板這樣一種文物,但為此讀了譯本長達600多頁,寫得無比啰嗦翻譯也同樣啰嗦(不知為何閱讀時總是想起巴爾扎克,可這般類比的話,可也對不起他老人家了,若說啰嗦,至少洞查人性的能力還是少有人及的),而且缺乏常識(“我在蘇格蘭郡的警察朋友說……”,就算是不知道,大抵稍微Google一下、Wiki一下、或隨便查個字典,也能明白這Scotland Yard是倫敦警局吧!由此也可以推出作者定是沒看過福爾摩斯探案集的,或者,不查字典也得想想為啥所有的事情都在倫敦進行,小說中的人物打聽倫敦的事情要跑到蘇格蘭郡——拜托,郡?蘇格蘭“郡“!——找警察呢?是要顯示關係網強大,抑或是顯示聯合王國的警察襯得octopus這稱號呢?)

    原諒我總是這樣東拉西扯吧,說一件事情,總是會有很多聯想,要不萬物是普遍聯繫呢(歪理?)。法國小說《天使的承諾》是一個21世紀的幽靈故事——當然,幽靈還是11世紀的幽靈,TNT前些日子上演的《坎特維爾城堡的幽靈》大抵是一個很好的佐證吧,當沒落的英國貴族說自己城堡裡面有個幽靈的時候,天真純樸的美國女孩的回答竟是“how cute!”,幽靈只屬於過去,很多關於歐洲古堡的故事,總要有這幽靈,否則就難以引人入勝,大抵也是這個道理。退到歷史深處、褪了色的幽靈,似乎有著一種特殊的魅力,特別是對於王爾德筆下天真浪漫缺乏歷史的美國人而言。過去,無論多么血腥多么黑暗,當血跡退去,似乎都會變成一幀幀種不可觸及的唯美畫面。

    只是,小說中的幽靈沒有頭,穿本篤修會的黑色僧衣,只說拉丁語,只會說“必須挖掘方能到達天堂“。而且,對女主人公若安娜只顯靈了三次。而非Canteville那位,出沒的時候愣是讓不信邪的美國婦人斥責得躡手躡腳學蚊子叫。
    11世紀負責在圣米歇爾山建造大教堂的建築師、本篤修會修士羅曼愛上了有這異教思想的凱爾特女子莫伊拉,而同樣愛著莫伊拉的另一位修士處於嫉妒以上帝之名將兩人揭發,莫伊拉由於拒絕放棄自己的信仰而被折磨致死。羅曼假死逃脫而后至死保守著莫伊拉的秘密。21世紀初考古學家若安娜幼年一次在圣米歇爾山朝圣時受到幽靈托夢曰必須挖掘方能到達天堂。後來一直在尋找自己夢境中的無頭修士的秘密。故事線索大概就是這樣。

    在Google中搜索這本小說,看到一個法語論壇中簡單的幾句書評。這位法國讀者認為小說被歸入thriller一類有些奇怪,因為謀殺出現那已經是350頁(法文原版,我猜,中文版只有430頁)以後的事情了。而有一點,我是同意的,這部小說對於羅曼建築藝術、圣米歇爾山在基督教化以後一千多年來的變遷,基督教的一些基本教義、上帝與人的關係、本篤修會的特點、中世紀的一些傳統,凱爾特人的原始宗教等等的討論穿插在故事情節中,讓讀者不知不覺間學到了很多知識。對Santiago de Compostela的建築和歷史也算很著迷的我,在讀到這本小說之前,居然完全不知道這座同樣有名的朝圣圣地——Monte Saint Michel. 天使長圣米歇爾的圣殿。

    首次接觸到在中世紀前期盛行一時的本篤修會,是在Umberto Eco的Il Nome della Rosa,不知道已經第多少次提到艾科這本小說了,畢竟它對我後來的閱讀方向產生了很大的影響。Jorge of Burgos同樣也是處於篤信和虔誠而將亞里士多德談論喜劇的作品(當然,這部作品是虛構的)藏起來,并為此而實施謀殺,不過作品的背景是設置在14世紀的本篤修道院,比《天使的承諾》所設的事件背景要晚上300年左右,而且艾科此公的小說雖然也是兇殺破案的故事線,而對於中世紀本篤修會學者演繹法推理思維方式的再現和模仿,以及對於本篤修會對基督教教義的詮釋卻多少讓《玫瑰之名》這小說有些門檻,《天使的承諾》一書相對而言門檻要低很多,儘管其中的羅曼風格建築術語之類看著還是很要命,但小說同樣涉及到了很多值得思考的問題。

    羅曼教友在發現自己對莫伊拉的愛的時候,由驚懼到接受的轉變,對上帝之愛與對凡人之愛之間的和解,中世紀基督教對於異教信仰的不包容,上帝與人類所立下的約定,都具體化到人物之間的關係和對話之中。

    不知道是不是有些與自己的職業相關,小說的終極主題,莫伊拉和她的前輩後輩們一直致力于保衛的,羅曼至死保守的秘密,凱爾特人的原始祭壇,與21世紀初的圣米歇爾山相比照,確實值得如今的人們深思。

    凱爾特人的後代世世代代保衛著自己的祭壇,一開始是爲了不被基督徒毀滅,如今是爲了不讓考古發掘觸及,變成大眾的博物館。關於文化遺產應該活著存留下來,而不是變成沒有靈魂的死物,是一個非常值得思考的問題。正如來來往往擠滿了圣米歇爾山上教堂、吵鬧聲壓過了彌撒的遊客讓這昔日本篤修會隱修的圣地變味,甚至充滿了悲劇性一樣,空空蕩蕩、無人居住的烏鎮,同樣也是一個悲劇。而和自己切身相關的,是這昔日的紫禁城,今日的故宮博物院。這大抵也算得一種無奈,在員工論壇上看見黃金周期間御花園中摩肩接踵的遊客照片時總是不免唏噓,感慨天子們若得知百年之後這皇家禁地成了著名的旅遊景點,天天人頭攢動,不知是不是也要在十三陵、或者是東陵翻翻身?剛開始工作時一日早晨7點多穿過空無一人的太和門前廣場時,方才體會到這皇宮禁地的——氣場——或者說——genius loci, spirit of place,場所精神。

    前些日子一位同事到加拿大去參加一個關於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研討會,回來之後的報告中方才第一次看到這個詞,場所精神。Genius loci在羅馬神話中原來是一個地方的保護神,通常情況下以蛇的形象出現,後來在建築學中引用為場所精神,即現代建築理論中,景觀的設計應與周圍環境相一致 (見Christian Norberg-Schulz, Genius Loci: Towards a Phenomenology of Architecture)。這個詞引入文化遺產保護中有著非常深刻的意義,御花園為例,本是為天子一人散步思考休息所用,擠進幾千遊客,熙熙攘攘吵吵鬧鬧,倒是還在御花園,這氣氛卻早沒了,也難以體會天子徜徉在御花園中那份心境了。

    凱爾特人的後代不愿意他們的原始祭壇被人發現,在如今的背景下也是出於同樣的考慮。正如大部分的事情都沒有一個是非分明的界限,如果說考古發掘和文化遺產開放性的增加可以讓人們得到教化,了解自己的過去,也了解別的文明的過去,一個文化遺產地成為旅遊勝地卻往往如行尸走肉,精氣神早已離了身體。當然,我并不是推崇那種完全的不在意和不保護,如尼泊爾街頭車水馬龍中、菜市場旁的世界文化遺產,只是,強忍住自己一探究竟、一睹為快的願望,大抵建福宮花園和倦勤齋修復后卻未對公眾開放,也是有一定好處的吧——當然,不對公眾開放這一決定的緣由,不見得是爲了這“場所精神“。兩個月前那次黃昏時分因為工作的緣故得以到建福宮花園登樓鳥瞰整個紫禁城,夕陽灑下的一片金色中看層層疊疊的紅墻黃瓦,靜謐而神圣的感覺在中軸線的開放路線中是找不到的。

    大抵,現在是人們在收到這些文化遺產的陶冶,驚異之情過去之後,應該思考的問題便是如何更好的把這些地方的精氣神留住的時候了吧——當然,若敦煌不對人開放,我也無緣得見布達拉宮或者阿爾罕布拉宮的話,這卻也實在惱人了。

    難題,難題。

    回到這本小說,也許讀它的時候你會需要一本羅曼建築詞典,前100頁讀著也確實艱難,但絕對是一本值得一讀的好小說,大大推薦——如果你對中世紀感興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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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lk-Simon, Linda. “Raphael at the Metropolitan: The Colonna Altarpiece”. The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 Bulletin. Spring 2006

     

    近來沒特別的事情要忙,就歇下來讀一讀之前Muse推薦的一本紐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的期刊(bulletin),2006年春季的,有些時日了,大抵是被的封面構圖勻稱且充滿了空氣感的天使所吸引。雖是薄薄一本,斷斷續續讀下來也費了些時日,Met的學報,每期一個主題,紫刊和院刊的風格還有些不同(唉唉,辦公室書架上紫禁城出版社那堆華麗麗的畫冊期刊的,一直都沒有認坐下來去翻一翻呢,大抵看著那些大部頭也有點望而卻步——我這傳統文化底子不知該如何是好,若是欠了幾分,大可努力上去,這欠得太多,一方面是怯了,一方面更是死豬不怕開水燙……罷了,不提也好,這個問題,鴕鳥路線解決不了,早還是得去面對的)。

     

    回歸正題,06年春季這一期主要講的是大都會館藏的一件祭壇畫,La Madonna col Bambino S. Gio: S. Pietro e S. Paolo con due altre sante con sopra il Padre Eterno e due Angeli, e due Cherubini,好像這說長了一點Met定的名字叫做Madonna and Child Entrhoned with Saints, with God the Father and Two Angels作者就是大名鼎鼎的拉斐爾(Raffaello d’urbino, Raffaello Sanzio, 1483-1520)。此畫原是帕多瓦的方濟各會安東尼奧女修道院的內堂(chisa interna)所繪的祭壇畫,從Met的網站上扒了張圖下來,可以看到大致的格局,Met館藏的部分除了主畫面之外還包括上部弧形畫(lunette),以及下部的附飾畫(predella)其中的一幅,The Agony in the Garden,看到有各種各樣的譯本,包括《園中祈禱》,《園中的痛苦》等等,都算是祭壇畫裡面比較普通的主題了。另外還有四幅附飾畫其中的兩幅是The Procession to CalvaryPietà,兩側還有兩位修士——阿西斯的方濟各和帕多瓦的安東尼的立像。由於作品被安東尼奧修道院出售后幾經流轉,一度被科隆納家族收藏,故又名科隆納祭壇畫(The Colonna Altarpiece),而Met定然是非常珍視這件藏品的,故才從倫敦國家畫廊等地通過借展等方式將這整件祭壇畫湊齊了辦了一個展覽,也正是爲了慶祝這次展覽的辦,出了這篇介紹性質的期刊文章。

     

    Met確定作品的創作年代頗費了一番究,目前的說法是,因這幅作品中看得出拉斐爾早期受翁布里亞地區一些畫家影響所形成的其早期風格,比如說佩魯基諾(Piertro Perugino)的宗人物畫法,又受其後來在佛羅倫薩學習萊奧納多·達芬奇和Fra Bartolommeo等畫家影響所形成的中期風格,據此,加上關於其1505年前後所創作作品的比對所得出的相似性,確定這幅作品創作於1504-1505年左右。

     

    就作品所描繪的畫面而言,大抵最突出的就要數母懷中的小嬰兒了,通常情況下,16世紀前後的宗主題作品中,嬰兒耶都是裸體出鏡的,而這幅畫作中的上帝之子則是,非常奇怪的,穿著非常整齊,據推測是因修女們的藝術品位相對保守,同時也認裸體出現在祭壇中也有傷大雅,故此在創作該祭壇畫的合同中對藝術家的創作作出了約束。從嬰的衣飾品風格以及母披肩上的金色斑點來判斷,拉斐爾創作這幅作品應該是得到了翁布里亞畫家平圖里奇奧(Pinturiccho)的幫助,因這些元素在十六世紀初期已經頗有些過時,而Pinturicchio則依然在自己的創作中使用。(p.18)一個比較有趣的細節,是耶臂上的標誌,頗有些讓我想起Kappa那種patch風格,而且是在同樣的位置,可惜了那多年過去這樣的patch大抵已經沒有版權保護了

     

    用於掃描油畫的一些高科技手段確實有助于對作品進行進一步究,其中就包括前些年風行一時的紅外線反射成像技術(Infrared reflectography, 簡稱IRR)。2005年,大都會也用IRR技術對這幅祭壇畫進行了掃描(p.22),的出來的反射圖一方面證明了耶身上的衣服是在打底稿的時候就存在的,且嬰的左手手腕上有原來底稿上的十字,代表整幅作品的中心。另一方面,則是關於三幅配飾原來非連一體的,因其中一幅配飾畫在IRR掃描過程中得不到任何結果,而母憐子那一幅,則在縱向上曾經有過一個立像,說明之前曾經有不同的創作(p.29)。記得當時有傳言說盧浮宮發現達芬奇的一幅油畫下面還覆蓋這另外一幅油畫,也是靠的這個IRR技術。

     

    雖說這樣一幅作品在創作完成后的500多年中顛沛流離是件悲慘的事情,但其經歷也不乏一些有趣的片段,從最最起初流出修道院的過程就是這樣。1661年佩魯賈大主教Marcantonio Oddi造訪圣安東尼奧修道院,是關於在修道院見到這幅作品的最後一筆記錄(p.32),之後1663年,修道院的修女們向羅馬的紅衣主教團打報告說要賣掉五小塊祈禱室嵌板(“cinque quadretti di Devotione”),出售這幾塊“嵌板“完全是出於溫飽考慮——修女們欠了屠夫300斯庫多,然後又在購買柴米油鹽等的過程中欠下了200斯庫多的債(p.33),於是將下方的5塊配飾畫賣給了當時居住在羅馬的收藏大家,瑞典的克里斯蒂娜女王——之前對這位女王的了解完全從另外一個側面得來,即她曾于1649年邀請那位因cogito ergo sum而出名的哲學家笛卡爾到斯德哥爾摩講學,結果這位哲學家因流感于次年病逝他鄉。由於當時的瑞典國王膝下無子,克里斯蒂娜從小到大所受的教育都是完全按照男子來進行的,所以這位女王在歷史上也頗有些個性,博識廣記不說,後來因為信仰天主教而放棄王位到羅馬居住,慷慨好收藏,因機緣得到了這幅作品。女王去世后,其收藏被變賣,配飾畫由奧爾良公爵菲利普二世(Philippe II, Duc d’Orléans, 1674-1723)購得,死後又由繼承他爵位的Louis-Philippe-Joseph (1747-1793)繼承,後者在法國大革命中掉了腦袋,作品被一位比利時的子爵購得(Vicomte Édouard de Walckiers),轉賣給其侄子而被帶到英國,1798年晚些時候被一個貴族收藏會購入在一位叫做布萊恩的先生的畫廊中展出,最終被出售,幾經轉手后Agony in the Garden落入“英格蘭最富有的繼承人”Angela Georgina Burdett-Coutts男爵夫人(1814-1906)之手,她死後收藏由比年輕37歲的美國丈夫William Lehman Ashmead Bartlett繼承,其中也包括Agony in the Garden。1922年的倫敦拍賣會中,著名股票投資商Joseph Duveen購得此作,1923年以三萬五千美元的價格轉賣給Clarence Hungerford Mackay (1874-1938),這位Mackay先生是大都會博物館的一位董事,在1929年經濟危機中受到重創后,財政困難的Mackay將作品賣給了大都會博物館(p.42)。

    而另外幾幅配飾畫呢,阿西斯的方濟各和帕多瓦的安東尼1811年被贈予了倫敦的Dulwich畫廊,這家畫廊後來成爲了一個博物館,1900年購入了Pietà,1913年,倫敦的國家畫廊(National Gallery)購入了The Procession to Calvary

     

    1678年,有著母和子的祭壇畫的主畫得到了羅馬紅衣主團的批准,被安東尼奧修道院出售(p.43),Bigazzini男爵以2000斯庫多的價格購得,隨後很快就進入了大名鼎鼎的羅馬科隆納家族的收藏——正如開頭所提到的那樣,也就是因這個原因,這幅作品後來也被稱作科隆納祭壇畫。科隆納家族大10世紀左右就已經在羅馬崛起,之後的歲月中一直與皇執著地進行爭,維護皇權,直到家族成員奧多·科隆納(Odo Colonna)與1417年被選為教皇(馬丁五世,Martin V, r. 1417-31),16世紀期,科隆納家族被皇保羅四世(Paul IV, r. 1555-59)驅逐出,雖然後來經過斡旋和解,但依然從此便走向衰落。這幅母與子的祭壇畫就是由科隆納家族的飛利浦二世(Filippo II Colonna, 1663-1714)購得,被放置在位於羅馬市中心的科隆納宮的大畫廊中(p.45)。巧合的是1730Salvatore Colonnelli Sciarra創作的《隆納宮大畫廊》(Grand Gallery of the Palazzo Colonna)中,畫面的右下角能楚地看到拉斐爾的這幅作品,除去藏品目錄外,這也是一個科隆納家族收藏了這幅祭壇畫的有力證明。1798年,法國入侵羅馬后,英國藝術品交易商Alexander Day (1745-1841)購得了拉斐爾的祭壇畫,1802年轉賣給了那不勒斯和兩西西裡國國王斐迪南一世(1751-1825)。後來由同樣是波旁家族的兩西西裡國王弗朗西斯二世(1836-1894)繼承,意大利統一後,作品隨被放逐的兩西西裡國王被運往馬德裡。1868年,英國國家畫廊一度希望購入該作,後來因資金問題沒有成功。彼時,依然在波旁王朝後裔手上的母與子像被接到盧浮宮展出,因得知英國人要購買,法國的藝術界紛紛撰文推動盧浮宮購買此作,之後也不了了之。在特拉法加廣場的貯藏室中呆了一段時間之後,這幅作品被南肯辛頓博物館(South Kensington Museum),也就是後來的維多利亞和阿爾伯特博物館(Victoria and Albert Museum)“收留”。

     

    1896年,科隆納祭壇畫被倫敦藝術商和修復專家Martin Colnaghi以一萬七千英鎊的價格購得,對當時已經出現剝落等問題的祭壇畫進行了修復,不久就被維也納出生的巴黎藝術商Charles Sedelmeyer (1837-1925)購入,放在自己的畫廊進行出售。1901年,J.P.摩根(J. Pierpont Morgan)Sedelmeyer的畫廊購入了這幅祭壇畫,運回美國后借給Met進行展覽,其去世后繼承人Jack Morgan將作品捐贈給了大都會藝術博物館。所以,才有了後來的究、展覽和這本期刊。

     

    說道J. P. Morgan,他與Met之間的關聯對我而言還是通過MetCloisters分館中那些中世紀藝術作品,以及博物館本身。他曾經擔任大都會的主席,也曾經將自己收藏中的大部分贈予了大都會博物館,這也是如今大都會館藏中非常關鍵的一部分,其中就包括獨角獸壁毯。那個年代對於文物的買賣沒有如今那多的限制,且各國對自己文物保護的意識也沒有今天那么強烈,也許這也是摩根能買到那多歐洲藝術品的原因,但從另外一方面來說,富豪能通過捐贈藝術品的方式來支持博物館的發展,在反映這位“暴發戶”的品味的同時,對比如今多少有些富不仁的“富豪”們,若講到名垂史,不知道是不是有些借鑒的價

     

    拉斐爾的跡,只有在前兩年意大利文化年期間,皇城藝術館的一個文藝復興作品展中見到幾幅,但拉斐爾的母像所體現出來的安靜、勻稱與自然,不需要我這外行來再多做評價。正如Pietro Bembo他所做的墓誌銘所言,Here lies Raphael. Living, great Nature fear’d he might outvie/Her works; and dying, fears herself might die. (ILLE·HIC·EST·RAPHAEL·TIMVIT·QVO·SOSPITE·VINCE/RERVM MAGNA PARENS ET MORIENTE MORI)

     The Sant’Antonio di Padova Altarpiece (The Colonna Altarpiece)

    a)        Madonna and Child Entrhoned with Saints (main panel). About 1504-5. Oil and gold on wood: overall, 172.4×172.4 cm; painted surface, 169.5×169.5 cm The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 New York.Gift of J. Pierpont Morgan, 1916 (16.30a)

    b)       God the Father Blessing, with Angels and Cherubim (lunette). About 1504-5.Oil and gold on wood: overall, 74.9×180 cm; painted surface, 64.8×171.5 cm The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 New York.Gift of J. Pierpont Morgan, 1916 (16.30b)

    c)       The Agony in the Garden. 1504-5Oil on wood, 24.1×28.9 cm The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 New York.Funds from various donors, 1932 (32.130.1)

    d)       The Procession to Calvary. 1504-5Oil on wood, 24.4×85.5 cm National Gallery, London (NG 2919)

    e)       Pietà. About 1504-5Oil on wood, 23.5×28.8 cm Isabella Stewart Gardner Museum, Boston (P16e3)

    f)         Saint Francis of Assisi. About 1504-5.Oil on wood, 25.7×16.8 cm Dulwich Picture Gallery, London (DPG 241)

    g)       Saint Anthony of Padua. About 1504-5.Oil on wood, 25.7×16.4 cm      Dulwich Picture Gallery, London (DPG 243)

     

  • 唉唉唉,还真是好久好久没有写blog了呢,其实要说忙也不忙,就是坐下来就没了感觉。

    刚开始工作就碰上全球经济不好,虽然现在国内还没有欧美那么严重,却总也惶惶不可终日,生怕哪一天就被拖垮了——如今,世界实在太小。大家都有些人心惶惶的感觉,要不老爸也不会老是担心我投保的保险公司会垮台了。却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是应该庆幸自己不用顶着经济危机的阴影找工作,明年的毕业生们,大抵又多了一份担心吧。看着手机报上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的消息,突然觉得有些好笑。曾读到过一些关于美国法学院毕业生的报道,说法学院学费是非常高的,很多学生都是靠贷款念完,毕业之后到律师事务所通常都能衣食无忧,还上贷款也不是什么特别大的问题,然而另外一方面,公职的职位中也有很多需要法学院毕业生的,却往往因为收入太低无法还贷(有些甚至连自己都养不活)而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鼓励毕业生去做“国家公务员”,校友会都会为那些投身公职的学生还上贷款。相比下来,国内的公职人员大多却明显没有这种衣食之忧呢,如果说十多年前高考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话,大抵国家公务员也要愈发有这样的趋势了吧。

    那日在amazon.cn瞎逛,看到Sony一个售价3999的单反套机,看到199块的40G移动硬盘(牌子似乎还不错),看到99块的2G MP3,不禁感慨如今这个物价飞涨的年代,大抵只有数码产品才是逆流而下的吧。记得大一时候买一双200块钱的鞋子还是一件蛮奢侈的事情,而如今到商场中随便一逛,便会发现下了500块钱的鞋子似乎都没法看了,而衣服呢……唉,普普通通一件大衣,似乎不卖超过4位数的价格是不甘心呢。我这人大约是有些强迫症的吧,对于商家的信任度一直是不高的,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三聚氰胺事件事件也许从一个侧面来说也证明这样的强迫症也许是有必要的罢,症状?高度不信任国产护肤品(不知道咱们的检验检疫体系啥时候能够稍微、哪怕是稍微,完善一点),高度不信任没有牌子的贴身衣物和冬装——自从几年前一次在五道口批发市场买来的连衣裙一下水就将水染成墨汁状之后。当然,并不是说有牌子的就一定可靠,但品牌(呃,并不是所有现在号称自己是品牌的品牌都是真正的品牌)当然是有其存在的理由的——从衣物的质地、做工、用料到护肤品的质检、把关、到电子产品的售后服务等等。当然,并不排除那种做出了品牌之后服务就大幅滑坡的无良企业——比如说卓越和当当!

    唉,说起卓越和当当,现在还真是能把人活活气死。至今依然在怀念6年前一次在卓越订书,上午9点下的单,留言说能不能稍微快一点送货因为第二天要离京,中午11点多就送过来了。朋友有一次从卓越送人礼物出了问题,工作人员打电话来左道歉右道歉也让我对他们印象很好。具体的服务恶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已经不大记得了,现在基本上就是订完书便把这事忘却吧,也许半个多月后的某一天,他们会突然打电话过来说书给你送过来了,折损啥的,能忍则忍好了,除非你又想为这个事情再折腾上半个月,打上无数通电话……当当呢,很具体的例子,10月15日俺老人家从那里订了一本回忆录(3.5折,倒是挺便宜),3天后有人联系说要送过来,那日正好有事,就央着快递公司下一周的周一送过来,那边一口答应,我还刚想说当当效率比卓越高……结果,借用Mark Twain大叔的一句话,never heard of again...前两天往客服打电话,等了近20分钟才接通,然后便被接线员冷冷的告知应该自己去联系快递公司,他们也没办法云云,唉,气死人了气死人了。

    可我又在上面订书了,desafortunadamente.毕竟省钱是一大要务。

    说说书吧,十一以来一直在读小说,这次又订了《乌拉尼亚》和《跳房子》的修订版。去年莱辛拿到诺贝尔奖的时候正好在为工作的事情奔波,至今也没能找个机会订一本书坐下来读一读感受感受。我一直希望能够读读每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的代表作品,《我的名字叫红》是很不错的小说,开头第一个chapter就将我深深吸引了,而后来的《伊斯坦布尔》更是,从那次在万圣书园看到墙上那些关于伊斯坦布尔的照片开始,每次捧起那本书,似乎都营造着一种能让人深陷其中的意境,淡淡的语气(并不知晓从中译本会损失多少语言的魅力)却一下子把读者拉回到那个安静的空间之中。君特·格拉斯呢,我总是怀疑我和德国小说的气场不合,每每总是因为那种平平的叙述而读不下去,前些日子在读的《杀心萌动的一年》(Mein Jahr als Morder)就是这种情况,应该说Friedrich Christian Delius这本书写得很用心,也并不晦涩,但叙述却琐碎得让人觉得难以忍受(我不知道啥时候能学会欣赏海明威的作品,还是道行太浅……),个人是比较喜欢学者写小说那种风格的,而看得出近几十年来这样的风格在欧美很流行(不知道算不算的上是一种开源式的创收?)前两天还下了《玫瑰之名》的audio book,不过听了第一个chapter之后就知道这书还是多少有些艰深,里面的拉丁文部分对我而言就跟天书一样,但依然记得当年初读这本书的中译本,虽然多少被里面各个教派的历史弄得有些晕眩,但却是很长见识的。这类的书,最近读到一本很喜欢的,是Emili Rosales的La Ciutat Invisible(《看不见的城市》),虽未像Carlos Ruis Zafon一般让我很久不能从一本小说中走出来,但却在合上最后一页的时候细细回味了很久,Gian Battista Tiepolo的名字,虽从前也知道,这还是第一次,爬上网上画廊,去好好看那些壁画、绘画杰作呢。

    Bill Bryson是一个我非常喜欢的作者,从Neither Here nor There(台译《欧洲在发酵》)开始,到A 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 语言上的幽默风趣可说是莫大的享受,但由于后这本书涉及到很多自然科学方面的东西,我这学人文学科的,听起来终归是要费点气力而且大抵遗漏了很多细节,但这书若是拿在手上,断然是读不下去呢……之后是George Orwell的Homage to Catalonia,几年前买这本书中译本来读的时候就颇喜欢,现在再拿原版的audio book来听,便更加喜欢了,昨日行至地铁,候车时将这书听到最后一章的尽头,Orwell说到自己在西班牙最后的时光,回到英国之后对那篇土地的想念时,竟莫名惆怅起来。将西班牙内战拿出一个在巴塞罗那和阿拉贡山间亲历的片段来讲述,终究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情吧,而奥威尔无疑是非常喜欢这个民族的,他在最后一段中提到POUM被搜捕之后一个西班牙军官在警察面前和他(POUM militia)握手的场面时的一段论述,让我很感动,这点,在很多别的书上也曾经读到过类似的论述,也算得上我对那个国家的人有着一种特殊的兴趣的原因之一吧,引文如下,因为是听抄,遗漏之处还请见谅:

    ...I recall this, trivial as it sounds, because it is somehow typical of Spain, of the flashes of magnum limited you get from Spaniards in the worst of the circumstances. I have the most evil memories of Spain, but I have very few bad memoreis of Spaniards. I only twice remember even being angry with the Spaniards. On each occasion, when I look back, I believe I was in the wrong myself. They have, there is no doubt, a genorisity, a specie of nobility that do not really belongs to the twentieth century. It is this that makes one hope in Spain even facism may take a comparatively loose and bearable form. Few Spaniards possess the efficiency and consistency that modern totalitarian state needs.

    说到西班牙,开始正式计划明年10月到西班牙、意大利的旅程了,开工的时候难免心潮澎湃,恨不得明天就能奔到伊比利亚半岛或亚平宁半岛那靴子上去——我对欧洲、特别是对南欧的痴迷大抵是路人皆知了吧——Euro-maniac Melanie is planning her trip to Italy and Spain. 此去目的有二,观风景游古迹那自然不用说,此外,其一,去看看某庄喜欢了很多年那俩football teams,其二,去看看某庄魂牵梦萦了很久的那几只博物馆——主要当然是Prado和Museo Nazionale del Cinema了~能不能成行,却还要看明年能不能攒够钱顺利拿到签证,但这样的旅程,毕竟是盼了很久梦了很久,希望能够成行吧。主要想去的就是Madrid, Torino和Roma,同行的女孩大抵还要加上几个目的地,而我也一直希望理想状态下能有时间去一趟Conegliano,和Santiago de Compostela,看情况吧。诸位若有啥意见建议,一定记得告知哦~

    电影……Muse从Indianapolis回来之后推荐的The Fall实在值得一看,上一次看到如此唯美的电影画面,还是在Le Papillon et le Sphandre里面了——那导演毕竟是画家出身。前些日子下了Burn After Reading来看,发现多少和自己想象的有些差异,还没有看完,情节上(我猜想是导演刻意为之)没有太大的起伏,甚至有些反叙事的倾向——大部分人看到兰利,中情局总部这样的文字说明时估计首先会觉得是间谍片吧(Mission Impossible I)。Woody Allen的Casandra's Dream出来很久了,如今的科林·法瑞尔已经长发披肩、邋遢的多少有些吓人,片子的叙事方式确实扣人心弦,老爷子每部片子抓观众的心理还真是抓得很准,每次都有本事让人看到结局时有些愣神。《即日起程》的前半部分很逗,很适合消遣时候拿来一看。现在很期待11月5日上映的《量子危机》。

    音乐……Snow Patrol的新专辑不错,特别是最后一首长达16分钟,分为三个乐章还有intro的歌,Nena Daconte的也是,Sex and the CityVicky Christina Barcelona的OST都非常不错,特别是后者那种洋溢着拉丁风格的配乐,实在温暖得紧,而前者呢,里面的一首特别版本的Auld Lang Syne就让我很受感染。The Double Life of Veronique虽是老片了,若无Muse推荐大抵也便这般错过了,电影看来很喜欢,上上周一个阴冷的下午拿出OST来听,一下子便被音乐拽回电影的画面中去,实在是很有力量的作品。

    足球……呃,没几天就要写胖子的生日纪念文了,这些日子blog上太多关于足球的东西,这次便少写些好了。下周四(11月6日)凌晨3:30欧洲冠军杯小组赛H组 皇家马德里 vs.尤文图斯,马德里的圣地亚哥·伯纳坞球场,很值得看的比赛,对某庄而言,也是两个我最喜欢的球员之间13年来的的又一次对决,推荐一下。

    买了TNT这次演王尔德的票,很期待。

  • 輾轉從神武門回家的路程是漫長而無趣的。

    昨晚和Enry去看Hancock,從家中出來,短短一段路還是感覺小腿酸疼得厲害,就因為前一天這段周折的路程。9點多出發以為避過了早高峰,要在朝陽門下,地鐵到了建國門便往門口走,結果被洶涌而上的人流死死擠在了門旁的手扶桿子上,感覺就差那么一點肋骨就要斷掉了——我對擁擠的地鐵總是充滿了恐懼,至今依然記得上一次在某個地鐵站被人流擠得腳被卡在站臺和列車的縫隙中動彈不得——然後就開始崇拜那些每日須乘地鐵到東邊上班的人(e.g. Enry)。中午陪一個未來同事到王府井去看房,下午又從王府井到神武門,本打算辦完事情后到美術館殺時間,出了神武門看畢公車站牌,便失去了去殺時間的動力(依然記得幾個月前一次面CCTV,之後跑到世紀壇看畫展,高跟鞋讓畫廊最終成為了完完全全的torture):124從神武門到鼓樓,然後從鼓樓一路走到鼓樓大街的地鐵口,雖然今天的鞋跟不算高,但對於穿慣了板鞋和帆布鞋的人而言,烈日高溫之下實在很難抑制住把鞋子踢飛的衝動,也許朋友建議我穿過整個故宮到天安門坐地鐵回家也不算離譜……回到家之後,打開空調,癱在床上,世界安靜了。然後想到下月中有半個月的時間需要每日往返于家和神武門之間。

    讀研的時候總是抱怨自己沒能完完整整地享受一個假期——每一次無論寒假還是暑假總是在一個個期末論文的deadline的迫近中度過,逼得我不得不每次回家都帶很多參考書,玩的時候總是想到那些deadline,而寫論文的時候又幽怨地想到我的假期總是如此度過,然後幽怨的懷念本科時候考完期末考試便飛奔回家享受假期的日子,研三終成怨婦,逢人便說我unhappy的graduate years,然後,便是這個,嚴格意義上來說,從去年12月底便開始的漫長的假期。其實也不是真的那么無所事事,每次畢業之後的假期總是被各種各樣瑣碎的事情填滿,4月之前一直四處奔波求職,工作差不多定下來之後又要陪伴新到北京的老媽適應今後在北京的生活,5月,搬家,6月,適應離開校園的日子,添置電器、應付各種各樣的漏水和管道堵塞、試圖了解宣武、做飯、洗碗、去超市買菜……剩下的時間幾乎完全獻給了歐洲杯(從我之前幾篇blog的內容不難看出),7月,斷斷續續終於翻完了《10+》,老媽去了歐洲,除照例每周六陪老爸東遊西蕩之外,大抵應為工作做些準備了吧,也給自己一些時間靜下心來隨心所欲的讀點書好了。被瑣碎事情填滿的漫長假期總是乏善可陳,這也讓我半年來失去了寫博的動力,每次坐在電腦前,總是感覺無話可說,blog如日記,終究還是不要成為一種家庭作業的好。

    面對一個新的環境,生活終究是要做出一些改變的吧。雖然我一直會多少有些固執的保持自己的一些愛好和習慣,但這樣堅持的代價,卻變大了許多——比如偏愛的影院、書店、超市和商場——昨晚面對大悅城的影院和西單時代廣場影城的放映節目單時,便開始不可遏止的懷念Megabox,至少不用花70塊看完場,更不用忍受只有中文配音的版本和音效不知道差多少個檔次的放映廳——之前7年在北京的生活幾乎把自己的活動範圍固定在了海淀,現在去一次萬圣書園,得先地鐵到西直門,然後公車跋涉到中關園,再步行20分鐘……7-11成爲了過去,現在只有樓下總是讓我懷疑東西真假、是否過期的便民超市(不過至少還有我愛的冰淇淋賣)。不過這樣的改變當然也是有益的,雖然需要自己做飯,當特別想吃什麽東西的時候,便不用勉強自己去忍受食堂的飯菜——從今年元宵節開始,我一度如此渴望能夠有湯圓吃,卻總是找不到地方賣,搬出來之後便可以殺向超市買來自己煮——想洗澡的時候隨時可以洗澡,隨時有熱開水、可以用電吹風、天熱了有空調、最最重要的,住在內城地鐵邊,很多地方便不那么遙遠了。

    電影

    今夏大熱的片子,迄今為止當屬Kungfu PandaHancock,那日在CCTV9看到導師和某作家在Dialogue論戰《功夫熊貓》,話題是一樣的,兩人的觀點卻如同雞同鴨講,後者堅持電影作為一種娛樂好萊塢模式提供了一個典範,老少咸宜的動畫大片製作高手,還真是非夢工廠莫屬。前者則更多的去探討影片對中國文化的詮釋和誤讀的結果。這倒讓我想起了之前在《三聯》上讀到的成龍和李連杰關於The Forbidden Kingdom的討論,想起成龍說,能讓美國人記住有Monkey King這樣一個東西,就是一種成功,拍複雜了,便沒人看也沒人愿意去理解(做論文的時候曾和Aaron博士聊起,她便抱怨自己的學生不樂意去理解和品味稍有深度的影片——這還是印象中比美國人“更動大腦”的英國人)。我想這就是主流商業片對於文化推廣的一種局限性吧,為票房和娛樂本身而作的類型電影,必然要遵循某個固定的模式,《功夫熊貓》也不例外,近年來所流行的fusion,若用來描述這部影片,打的還是比較合適的,熊貓可以算是一種stereotypically Chinese的動物,講述的故事與學功夫有關,它習得武功精要的過程,多少有些金庸式(again, pop writer)的色彩,而命定英雄、拯救眾生則無論如何都是美式類型大片的套路——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功夫熊貓》對於中國“功夫”文化的詮釋,和《料理鼠王》對於法國“美食”文化的詮釋途徑并無不同——主題很簡單,結局也可以預料得到,關鍵是其中發展過程中能抖出多少個笑料,會出現怎樣的曲折,不過,給觀眾想要的結局,與此同時又讓他們能夠對具體情節抱有一定程度上的期待,那絕對算不上是什麽輕鬆的活計——就像昨晚看到Hancock和Marie在醫院遇襲同時死去時,我會大呼“不會吧,他們怎么能死呢,死一個還成,怎么能兩個都死呢!這片子怎么能這么拍啊!”Hancock呢,簡短地說,一如既往的喜歡Will Smith,單是為他我也會走進電影院,Charlize Theron則多少有些僵硬和無趣,在這部片子裡面她的角色就是sex symbol,讓我非常懷念她在2004年John Duigan那一部Head in the Clouds里的演出,而這部電影,人物有些抄襲吸血鬼的嫌疑,更多的,可能還是對於特技製作的炫耀,一部值得在你想放鬆的時刻到電影院去感受視覺衝擊的影片。

    今晚即將點映的《赤壁》(上),在看了預告片之後我很期待,然而有一點卻是讓我覺得很不厚道,一部電影分上下賣兩次票,賺兩次錢。若如發行方所說是因為太長,那怎么不能賣一次票,下一次憑票根入場便可?只怪我們生活在一個商業社會。

    此外:Gabriele Salvatores 1991年的影片Mediterraneo(《地中海》),是一部讓人感覺很另類的戰爭題材影片。二戰期間一隊意大利士兵迷失在某完全沒受希臘小島之後的生活,算得上是一個現代二戰版的Rip Van Winkle,似乎一切與戰爭無關,卻是一種隱含的戲謔,正如片頭字幕引Henry Laborit所言:In tempi come questi la fuga è l´unico mezzo per mantenersi vivi e continuere a sognare.(大抵可译作:在这般时刻,逃离是生存下去、继续梦想的唯一方式)。

     Gianni Amelio 2004年的影片Chiave di Casa(《家門鑰匙》),一個父親從別人那裡帶回自己患小兒麻痹症的兒子,生平第一次見到他,帶他到柏林治病,其間互相交流慢慢彼此理解的過程。Kim Rossi Stuart的片子大多偏冷色調,陰暗壓抑卻又給人小小的溫暖,如2000年他自己導演的Anche Libero Va Bene,和去年的片子Piano, Solo,生活依然要這么繼續下去,兒子最終也沒有明顯好起來,雖然彼此開始互相理解,片尾回家的路上小孩開始死命按喇叭,父親的淚水……他的片子更多的是像一個生活的切片,描述綿延不斷的時間當中的那么一段,沒有明顯的開始與結局,但卻觸動人心。

    閑書

    在卓越訂書的時候頭腦發熱買了一套Graham Hancock的Fingerprints of the Gods(《上帝的指紋》),一些有關於南美洲和埃及古文明的文章,關於奧爾梅克人,皮里·雷斯地圖等的介紹和描述很長見識,作者也將自己置於一個挑戰學院派考古學家的主流觀點的立場上引經據典說明自己反對的原因,通過那些現在考古學依然無法解釋的古文明遺跡,以及幾個古文明之間多少有些相似性的神話傳說,作者想要論證一個史前高度發達文明的存在,從書中很明顯能感覺到作者的確閱讀了大量考古學和人類學方面的著作(絕非有些用google寫作的人),然而寫作在很多時候會流為流水賬般的遊記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作者的論證過程當中太多過於牽強的推理,使得在論證之初就對讀者具有一個隱含的導向性,anyway,當作普及型讀物來讀還是不錯的。

    Susan Sontag上世紀70年代兩篇關於疾病的論文,Illness as Metaphor(《疾病的隱喻》)和AIDS and Its Metaphors(《艾滋病的隱喻》)譯出之後作為一個小冊子出版,前一篇文章更多的討論文學作品給結核病和癌症所賦予的不同性質的隱喻,后者則主要討論艾滋病的相同作用。由於幾種疾病之間不同的病征以及其在所處時代的不可認知不可治愈性所產生的心理恐懼給身體的疾病賦予了形而上學的意義,以前一篇為例,結核病在不同文學作品中被頌揚成爲了“那些天生的不幸者的疾病,是那些敏感、消極、對生活缺乏熱望以致不能生存下去的人們的疾病”(Sontag, 24),癌症則被想象成壓抑自身情感所帶來的報應,隨之而來的是據此對患者所進行的(當然,不公正的)道德評判和心理評判,這一點來說,艾滋病所引發的文學現象在如今更加容易考查。桑塔格還是一如既往的能夠在一些細微之處覺察并深度發掘文學所引發的社會現象,直至其去世前夕完成的小冊子《論攝影》。將這一觀點推及今日——“十八世紀後期和十九世紀早期所形成的那些與結核病浪漫化息息相關的隱喻,在二十世紀婦女的那種時髦(對瘦的崇拜)中,找到了棲身的最後堡壘。”(28)但推及今日0型模特所引發的瘦身風潮,不同樣是一種身體特徵(如果疾病可以算作是一種身體特徵的話)的風格化體現么?上海譯文出版的一套桑塔格著作,總體來說都譯得很細緻,在這個各種各樣翻譯橫行出版界的時代,實屬難得。

    說到翻譯,得說一說譯林出版社的一套牛津通識讀本,我前後兩次買了三本——《文學理論》,《政治哲學》和《經濟學》,中英文對照,寫得淺顯易懂而又有一定的深度和覆蓋面,不過建議將前面的中文譯文作為查閱學習詞彙便可,讀還是要讀英文原文的部分,從文學理論和政治哲學這兩本書來說,中文部分的譯文還是會出現零星的問題,其間的其他語言引語也未能得到妥善而可靠的翻譯。下一步的計劃是《考古學》、《后殖民理論》和《克爾凱郭爾》。

    音樂

    來自加拿大溫哥華的Ryan Forsythe、Brendan Simpson和Brandon Carter三人組Yesterday's Forgotten的2008年同名專輯第一遍聽沒有留下多少特別的印象,但後面卻慢慢能聽出味道。他們2005年的單曲Rooted就很好聽,感覺比較有“音樂性”,具有蔓延和穿透的力量,大部分歌曲都做得很用心。音樂風格的界定對我而言一直是一個困難的事情,對於他們也是一樣,若如一部分人所說是Indie,多少讓我覺得有些牽強,而另外一部分人所說的organic,似乎我對這個名詞又不是很熟,暫且就讓我這么聽下去好了。

    意大利爵士鋼琴手Giovanni Mirabassi 2008年的音樂專輯Terra Furiosa,下下來的版本非常非常好,就算用耳機聽都有一種非常動人的現場感,一如既往的鋼琴、貝斯和鼓的三人合作,關於自然、多少帶些政治色彩的主題。大愛。

  • 2/28/2008

    刷一下

    奥尔罕·帕慕克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时候,买了一本《我的名字叫红》,不懂得土耳其语,但至少翻译很流畅通顺也能领会到其中的意境,虽然喜欢,也便止步在那本书了,毕竟我是不爱买小说的,除非特别喜欢,否则小说往往容易看过一遍之后便成为及其占空间而且非常沉的“无用之物”(我花了很多年才明白这一点,父母很少在买书方面克扣,中学、特别是初中的时候买了很多小说,除了很少几本之外,其余的都成了摆设,后来离家上大学让表妹拿走很多似乎也不是很心疼的),因此大概也错过很多很好的小说(除了小时候借武侠和宫廷小说,我终究是不爱到图书馆借小说读的)。春节回家前在Amazon上买了《伊斯坦布尔》,算得上是关于一个城市的回忆录了吧,缘起是很久之前在某个书店墙上看到的一系列配着英文说明的黑白照片,照片很多是古勒的,而下面配图说明的文字便来自《伊斯坦布尔》,不知道为什么那样的文字配那样的图片让人莫名伤感,这次把那书读了,方才发现这本身就是一些忧伤的文字,而帕慕克眼中的伊斯坦布尔,也是人人拥抱着帝国没落的伤感:

    观看黑白影像的城市,即透过晦暗的历史观看它:古色古香的外貌,对全世界来说不再重要。即使最伟大的奥斯曼建筑也带有某种简单的朴素,表明帝国终结的忧伤,痛苦地面对欧洲逐渐消失的目光,面对不治之症般必须忍受的老式穷困。认命的态度滋养了伊斯坦布尔内视的灵魂。(奥尔罕·帕慕克:《伊斯坦布尔》,何佩桦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36-37页)

    前些日子在《南方周末》上看到Alain Robbe Grillet去世的消息和一篇回忆他的文章,围绕那些关于新小说的争议及其如何背离了传统的阅读经验,第一次听说新小说的契机很奇怪,是在看《BJ单身日记》的时候,也没有仔细去查,记得后来国内有评过一个年度最佳外国小说的奖项,因为有一年获奖作品都很薄,曾经买过几本(《用短句,亲爱的》,e.g.),可算是新小说的写作风格(这大抵本身就很难给出一个确切的评判标准吧),读起来其实还很受用,原本想要理清叙事的脉络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而现代的东西,有悖常识也许大家都应该学着适应吧——而我们(大众)的欣赏水平和评价标准却又是落后于艺术潮流的(不知道你是否和我一样还是——主要——钟情于古典主义时期的油画?)

    那天去外文局面试去早了,逛旁边的百万庄图书大厦,到外国小说的section找《偷窥》未遂,买了《去年在马里安巴》,一代宗师去世,作品还未拜读过,这次就当一个契机了。L'Année Dernière à Marienbad与其说是一本小说,不如说是一个电影的分镜头剧本,格里耶在编排故事的过程当中连镜头的移动,布景,字幕的规格都没有放过一一详述——阅读电影可算不上是什么省力的娱乐活动——自己讲文字复原成电影可算不上好玩,但故事本身经过格里耶的编排却有趣了不少,随着小说的发展,讲故事的方式往往比故事本身要重要得多。

    有朋友要离开去英国一段时间,走之前一起晚饭,约在朝阳门,5年多之后又一次从朝阳门地铁口钻出来,面对外交部的大楼,多少有些感慨。常常与人说北京大得都不像一座城市。如果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在这里快7年的时间当中98%以上都不需要跨出海淀甚至是中关村,而那片叫做朝阳区的地方,就氛围而言,几乎与海淀格格不入——从而导致了我每一次去都有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站在丰联广场门口,看着旁边的外交部,想起中学时候那个外交官的梦想,想起那个时候一直作为目标而努力而后来却意外在我高考那年没有在云南招生的外交学院(这才让我阴差阳错进了国关),想起高考之后国关那次面试脸不红心不跳说国关是我一直以来的目标,想起考研之后对爸妈说我对自己未来职业有着很系统的规划——硕士-博士-大学老师——并正在努力去实现它,想起研一时候的踌躇满志,研二之后的迷茫彷徨……然后便如此走到了今天——没有考博,申请EM硕士还没成功,清华附中的面试和硕士阶段的经历让我不再向往做一名老师,而且从现在的情况看来,今后的职业道路也几乎与自己的预想完全不沾边(必须说大方向还是对的)……

    人生道路充满出乎预料不到并不是一件坏事,从自己的经历来说,也许我应该学着慢慢接受这一点。

    Photobucket

    奥斯卡颁奖之后又重看La Vie en Rose,依然沉重得让人无法逃避,叙事时间线闪回闪进的交错也让情节丰富了很多,这倒是让我想起前些日子读胡安·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Pedro Páramo)来了——把故事脉络剪平了便完全平淡无奇了,对Edith Piaf的诠释也完全配得上一个最佳,镜头的使用和场景的衔接都很自然流畅而有充满了创意的元素。大抵所有人都与我一样,对Edith Piaf的认识是从La Vie en Rose这首歌开始的吧,而La Vie en Rose对于我,又是从理查德·克莱德曼开始,从Sabrina那部片子里茱莉亚·奥曼在巴黎的生活开始,街角为游客演奏的《玫瑰人生》,孤独的时刻给爸爸写的关于巴黎的信……有了电影的演绎,从前多少让我觉得有些时间上的距离感的歌曲,突然一下子变得美丽亲切起来,而影片里面的歌曲,也许并不出乎意料,让我觉得最为惊艳的,还是《马赛曲》。

    在地铁上看见一个中国移动宣传手机邮箱的广告……卖点就是可以在去办公室的路上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突然觉得人真的很可悲。

    Joe那天传来一首Paolo Menegazzi的Musica,出自2007年同名专辑,查了下这个在瑞士出生米兰长大智利成名又回到意大利发展的不知道该如何定义其国籍的歌手,除了Musica之外,Al Centro del Mio Mundo很好听……整盘专辑都是典型的传统pop风格,歌词也很口水,但听起来感觉不错。

    我又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了。

    P.S. 谢谢你们上一篇博文下面给我的留言,很多事情,常年在学校呆着的我并不懂得如何去面对,平日也很少挫折,这样的时候,看到你们的话,很温暖。

  • Club castizo y generoso,
    todo nervio y corazón,
    veteranos y noveles,
    miran siempre tus laureles
    con respeto y emoción.

    ¡Hala Madrid!, ¡Hala Madrid!
    Noble y bélico adalid,
    caballero del honor.

    ¡Hala Madrid!, ¡Hala Madrid!
    A triunfar en buena lid,
    defendiendo tu color

    ¡Hala Madrid!, Hala Madrid!, Hala Madrid!
    Enemigo en la contienda,
    cuando pierde da la mano
    sin envidias ni rencores,
    como bueno y fiel hermano.

    Caballero這個詞,到今天已經失去了大部分原有的感情色彩,但在西語當中仍然隨處可見,頗為彰顯榮耀的皇馬隊歌¡Hala Madrid!里面便有這么一句。應該說大部分歐洲人心中都有些中世紀情節吧,對那個一去不復返的年代的懷念,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層面就是這騎士情節,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就像這國人的武俠情結一般,行走天涯鋤強扶弱匡扶正義,加上英雄美女這一道,任何時候都讓人熱血沸騰的。而caballería(騎士精神、騎士文化)對西班牙人來說,又是被放在一個獨特的語境中來考量的,所以,在西班牙年的展覽里面有這么一項,倒也是合情合理。

    之所以說到“獨特的語境”,便是因為Miguel de Cervantes那一本不朽的Don Quijote. 我已經忘了是在《雕刻時光》的哪個部分,Andrei Tarkovsky說每個西班牙人的心中都有堂吉訶德情節,這算是一直困擾著我的話題,我并不知曉應當如何去定義這“堂吉訶德情節”,這算不算是這個被John Berger稱之為“被釘死在歷史的十字架上的國家”那種深入骨髓的悲劇情節的一部分?——讓我們暫且先用悲劇這詞最原初的內涵吧。Alonso Quijano并非一個傳統意義上的彰顯榮耀、風光無限的騎士,讓我們別忘了便連他老人家那馬Rosinante,蹄子都早已裂成不止八瓣了(tantum pellis et ossa fuit,Cervantes形容這馬的時候用了拉丁文的“皮包骨頭”),而讓拉曼查的堂吉訶德騎士心有所屬的托博索的杜爾西內婭(Dolcinea del Toboso),在小說的第二部中也曾提到這位“公主”乃是村里的腌肉高手。且剝去小說中那如同《清明上河圖》般的人間萬象,單單看堂吉訶德和他身邊的桑丘,Cervantes便已經讓小說脫離了塑造德行的榜樣以昭示后代的作用,Milan Kundera把這樣的一個過程叫做散文化——非不合韻律的語言這層意思,而是指生活中那些被忽略的美,生活“具體、日常、物質的方面”。

    Don Quijote在臨死前突然清醒過來,重新做回了Alonso Quijano,請求桑丘原諒他“連累你也跟我一樣像個瘋子,讓你跟我一起誤認為世界上過去有過、如今仍然有游俠騎士”。曾經看到過有人評價Don Quijote是針砭時弊,是對于那個擁有騎士的年代一去不復返的緬懷與致敬,頗有些禮崩樂壞的意思。對我而言,更加重要的是這樣的日常性所帶來的沉重的悲劇感。當然,這也許并不沖突,我想說的是,想一想魯迅先生的《阿Q正傳》吧,這樣的小說給讀者帶來的是一個徹頭徹尾寫滿了失敗的人生,它們將關于生活的一切幻想打回原形,沒有任何渲染或者美化的成分,昆德拉當時舉例說,桑丘是敬愛堂吉訶德的,但堂吉訶德的死“并不妨礙外甥女吃飯,管家喝酒,桑丘還是那么好情緒。因為能繼承一些東西是可以消除或緩解一個人死去的痛苦的。”而讀者真正要做的事情,是試圖去“理解”這些這些失敗的人生當中的意義。《告別圓舞曲》中雅庫布關于誤放到露辛娜藥瓶中的那一片毒藥猶豫了很多,思考了很多,雖然露辛娜最后是被那一粒毒藥致死,其間發生的事情卻莫名其妙的讓人感覺到輕松:

    “他試圖想想女護士真的已經死了,想看看自己是不是會感到一種犯罪感。不,他根本沒有感到類似的心情。他平心靜氣地駕著車,穿越一片祥和的鄉野,它仿佛含著微笑跟他告別。”

    雅庫布臨走的時候關心的是自己的“驕傲”——“他把它倒進那個可惡的女護士的藥瓶里,作為一種道歉;作為要求加入他們行列的申請;作為一種懇請他們接納他的請求,盡管他一向拒絕把自己算作他們中的一員。”盡管我并不像Milan Kundera一般認為生活本來的面目就是一種不可逆轉的失敗(Le Rideau),但以這樣一種非樂園的方式理解生活,在我看來卻是必要的。這也許是回到關于Don Quijote的討論的地方,說回堂吉訶德情節,不知道這可不可以理解為一種對于生命的悲劇性的自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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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還是說遠了,話題的源頭是西班牙年的一個展覽:《西班牙騎士文化與藝術——馬德里皇家武器博物館珍品展》(Arte y Caballería en España. La Real Armería de Madrid)。9月份就開始的展覽一直也沒有時間過去,元旦的時候接一個朋友的祝福短信,說起他去了那個展覽,方才突然間又記起。正好元旦放假三天跟爸爸四處溜達無所事事,便也決定去一下,結果在地鐵里面,用Cynthia的話,還給擠成了照片。說到這里,容許我再次偏題,柏楊他老人家的書我一直不愛讀,覺得說來說去一點都不精辟就罵人了,但那本《丑陋的中國人》中關于中國人排隊的一段,卻一直印象深刻,這便又一次經歷了——每個地鐵門口整整齊齊的兩隊,在地鐵門打開的那一瞬間就會完全潰散,所有人開始從側面往門口擠,就像是那兩行隊伍從來沒有存在過一樣。

    說回展覽,一如西班牙年其他展覽一樣,規模有限,但卻做得很用心,每件展品下面配上詳細的說明,歷史背景的介紹,東西也確實不欺人,以16-17世紀Carlos V的鎧甲兵器為主,一直延伸到今天的皇家衛隊的鎧甲,展覽地點選擇也不錯,午門城樓上的博物館,從天安門走進去這一路便生出來許多歷史的厚重感,到了午門爬上城樓進得展廳,情緒也便醞釀的差不離了。無論是鎧甲,長劍或者盾牌,無不做工精致保存完好,有幾套馬上長槍比武的完整裝備——包括馬身上的鎧甲、人身上的鎧甲和長槍被陳列在展廳的幾個角落,后面是幾幅繡在壁毯上的畫(西班牙這壁毯好像也算是遠近聞名了),入口處的第一幅便是Don Quijote。這還是我第一次親眼見到這些鎧甲,到讓我想起很多從前看過的電影電視片段來,很多歐洲的貴族富人往往是喜歡收藏兵器鎧甲的,有些城堡的主人還喜歡把鎧甲陳列在城堡的各個角落,增添了不少的神秘感(不知道那些逃命時躲在鎧甲里的場景你是否和我一樣印象深刻),當西班牙皇室這些或打仗或宗教用途的鎧甲陳列在這里的時候,就像是折射出一個沒落帝國的背影,讓我莫名從心中升起些懷舊的情緒來——可對于那個曾經盛極一時的西班牙,那個1588年之前的西班牙,我又有怎樣的認識呢?

    展覽中有一個看似沒什么關系的部分也頗有些意思。這一部分是明清時期中國贈送給西班牙的禮物,大多是刺繡之類的,還有一些傳教士寫的關于中國風土人情的書,很高興那時候的西班牙語已經看得懂了。那刺繡也頗有些意思的,特別是其中的幅,周圍的花邊裝飾完全是清朝人物的模樣,而中間卻是一個碩大的西班牙皇家徽記,這也算是當時雙方友好的一種象征了吧。

    西班牙年,展覽看得不少,演出卻沒有看到一個,這讓我終究有些不爽。

    最近把一套大概有30年歷史的阿根廷漫畫推薦給了幾個朋友,在BT上看到的時候還頗為有些吃驚,急忙下將下來,之前也曾經試圖在淘寶上淘一套全集,但國內的版本不全,而全了的臺灣版又太貴了。Mafalda中譯《娃娃看天下》,作品的背景設置在70年代,Mafalda是一個很普通家庭里面很普通的一個小女孩,具體年紀我也沒搞太明白,但似乎還在幼兒園,超級討厭喝湯,每天思考一些非常深刻的問題(當然,從一個孩子的角度),主角還有她的另外三個朋友Felipito, Manolito和Suzanita, 漫畫一共10本,當時臺灣的譯本譯者是三毛(我也是那時才知道三毛原來懂西語的),現在下到的是西語原版,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我能分享的范圍。雖然主題是關于小孩子的,但我卻明顯的感覺到這是一部為成人準備的漫畫,特別是今天,當回過頭來看的時候,其中涉及到的關于女性主義、冷戰、人性的討論,以及關于當時仍然在進行之中的越南戰爭的討論,雖然都是從一個小孩子的口中說出,這些簡單而幽默的話語往往讓人在忍俊不禁的時刻產生一些更加深層的思考。

    下面節選其中一個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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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爸爸:“……簡潔明了地回答孩子們的問題,這樣能夠加強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溝通,增加孩子對父母的信任。”
    2. “簡潔明了……從今天開始我就這么回答Mafalda提出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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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Mafalda:“爸爸,您能給我解釋一下為什么人性如此丑惡嗎?”
    4. Mafalda:“您已經睡啦?”

    另:Andrea Bocelli 2007年出了一張英語、意大利語和西班牙語歌曲精選集The Best of Andrea Bocelli--Vivere非常的好聽,基本上他比較成功的作品都收進去了,比如說和Sarah Brightman合作的Con Te Partirò(英譯Time to Say Goodbye),以及和Celine Dion合作的The Prayer因為兩位女星的緣故也算眾所周知,Romanza是Bocelli自己的專輯中流行音樂方面最受歡迎的歌曲,這次也收進去了,據說當年打榜的時候在德國連續十多周蟬連單曲榜冠軍——對于一個男高音來說算得上異乎尋常的成就了。我個人比較喜歡的是La Voce del Silenzio(《寂靜之聲》)和西語的Bésame Mucho,后一首歌雖然歌詞非常傷感,但當中華麗的西班牙吉他也為歌曲增添了不少色彩。一些意外的嘉賓也許也成為這盤專輯的賣點之一,雖然我并不覺得有什么大不同,Io Ci Sarò當中的鋼琴伴奏是朗朗(然而總感覺那首尾兩段鋼琴都不怎么和歌曲搭調),A Te當中的薩克斯來自于Kenny G.……第一次買Bocelli的專輯就要追溯到中學時候了,現在已經不記得那盤專輯的名字,卻依然記得那個黑白的封面,這次看到Vivere專輯封面上的他,竟有些恍若隔世的感覺,比起歌曲來,最最美麗的也許還是要算得上Andrea Bocelli的聲音,以這樣的男高音演唱流行歌曲,有人認為是對高雅藝術的背叛,但能聽出別樣風情,也算是對流行音樂的特殊貢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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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起這個,今天在查找Hala Madrid歌詞的時候無意中發現當年拍Real, La Película時候請Flamenco歌手José Mercé演唱的版本……可惜我之前竟一直沒有注意到,不過初聽的時候還有些被shock到了的感覺。